宁波中院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正面引导,以柔性的方式促进当事人恪守诚信、主动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义务,不仅在从源头上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、化解司法难题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,还对营造“守信光荣、失信可耻”的社会氛围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。从严守诚信、主动树立诚信,到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,标志着宁波法院执行工作境界的显著提升。宁波法院执行工作历经“三重境界”:第一,基本解决执行难,严守诚信底线;第二,善意文明执行,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发;第三,构建守法诚信的营商环境,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,主动参与社会治理。奖惩并重、刚柔相济、分级分类监管的信用工作体系正在宁波逐渐形成。宁波中院构建的主动作为、整合资源、关口前移、多元参与、综合施策、智慧治理、手段创新的司法治理大格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鲜活并宝贵的经验。